寧波玉商巨額玉器被搶
(2012-02-23)
以為碰上了“大買家”,把家里所有的好玉器諸如玉屏風、玉油燈、玉編鐘全都帶上了。寧波的玉器商吳某某怎么也沒有想到會碰上“吃貨”這等事,結果所有的貨 都被搶走了。虧得其中一人“良心發現”自首了,案件才浮出水面。昨天,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庭上站著三名被告,他們正是此次“吃貨”事件的策劃 者。
據檢察機關指控,吳某、劉某、周某都是江蘇人。2011年春節期間,三人在老家預謀到浙江余姚“吃貨”,搶劫在當地賣玉器的邳州人的玉器。 2011年3月上旬,吳某和劉某開車到余姚,和周某進一步商議并分工,由吳某、劉某到古玩市場物色一玉器商作為搶劫對象,由周某找一個本地人裝作買玉器的 老板,先去買些玉器作為誘餌,等著大魚上鉤。
2011年3月13日,吳某、劉某、周某等開車到了寧波古玩市場,先由吳在市場里物色了玉器商吳某某,然后由寧波本地人黃某(另案處理)裝作買 玉器的老板上前搭訕套近乎,并馬上在吳某某處以9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只玉手鐲,還互留了電話號碼。之后,雙方電話聯系,黃某還讓對方多帶些玉器于3月 19日到上虞進行交易。
其實,這是個陰謀,對方的前一次買賣只是為了探風。而玉器商吳某某還真以為碰上了“大買家”,對方電話一約,他便帶了一批玉屏風、玉油燈、玉編鐘等上等貨,趕到上虞去和對方交易,沒想到,玉器被搶不說,還被拳打腳踢一頓。
據珠寶玉石檢驗報告和價格鑒定結論顯示,這批被“吃”的貨價值51萬余元。這個數字讓吳某等人嚇了一大跳。檢察機關認為,幾人涉嫌的搶劫行為數 額巨大,量刑幅度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昨天在法庭上,三人對此供認不諱,并紛紛對自己所犯的罪行表示后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