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波將珠寶玉石飾品列入三包
(2013-03-16)
浙江省寧波市消保委12日公布新修改的《寧波市貴金屬及珠寶玉石飾品消費爭議解決辦法》,將銀飾品、k金飾品、玉石、天然有機寶石等珠寶玉石飾品列入三包,并明確規定三包的范圍、期限及修理收費條件等事項。
據寧波市黃金珠寶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,近年來隨著寶石貴金屬需求量逐年增加,其消費投訴也逐年上升,寧波市2012年黃金珠寶投訴比2011年 增加56%。但以前由于技術專業強、鑒定困難等原因沒有將其列入三包,很多商家售出珠寶玉器之后就很少退換貨,修理一般要收費,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 障。
新修訂的《辦法》明確規定了寶石及貴金屬的三包責任范圍:如貴金屬外觀有明顯砂眼、暗縫或斷裂,表面漏鍍、掛漬、銼刮痕、錘痕影響外觀的。因結構缺陷而影響正常使用的、致寶石脫落的。商品名稱、標識、印記、發票與所銷售飾品不符的等,均在“三包”范圍內。
同時《辦法》規定貴金屬及珠寶玉石飾品的“三包”有效期為1年,“三包”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。明確了商家如有欺詐行為,賠償的金額為購 買商品價款的一倍。明確了收費修理的情形,并將商家納入寧波市消費信用評價體系,經營者如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將被記錄在案。